组织机构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组织机构 > 工作动态 > 正文

2016年11月11日,学校出台了《华中科技大学信息管网及线缆资源建设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校信息化〔2016〕12号)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),该办法于10月21日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。

办法分为总则、管理部门与职责、规划与建设管理、施工管理、使用与安全管理、罚则和附则等七章共二十条。办法明确了学校信息管网及线缆资源的建设与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为“统一规划、统一建设、统一运维、统一出口、管理规范、责权明晰、资源共享”。明确了校园内信息管网由学校统一建设管理,光缆由学校统一敷设,所有权归学校所有。校内单位可根据需要申请使用管道或光缆,校外电信运营商可根据需要申请租用管道或光缆,收入统一纳入学校财务。办法规定了各相关职能在管网规划与建设、光缆敷设、巡视督查等方面职责以及相关流程。

办法的出台将在规范校园内信息管网和各类弱电线缆的管理,保障信息管网及线缆资源的安全,提升校园信息网络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方面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,促进学校“十三五”信息化发展规划所提出的“十个一”工程中的“全校一张网”的落实。

在办法制定及出台之际,正逢学校紫荆路、迎宾大道等道路升级改造,新的信息网络管道已经铺设到位,沿线架空光缆已按照办法实施了入地工程,效果良好。

办法具体内容,请查看《华中科技大学信息管网及线缆资源建设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校信息化〔2016〕12号)


光缆整理前


光缆整理后


原架空光缆使用的线杆被移除



上一篇: 网站群平台上线运行

下一篇: 学校出台《华中科技大学移动通信基站管理暂行办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