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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 互联网站(信息系统)备案与域名申请流程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6年11月18日 08:53 点击次数:[]

 一、服务对象

 全校各二级单位

 二、办理流程

 1.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,选择办事流程——“网站备案与域名申请”(可先在下方“三、表格下载”中《华中科技大学互联网站备案登记表(W01)》进行预填写。但该项事务网信办只接收网上办事大厅申请,不再接收纸质文件);

2.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审核网站备案材料,符合管理要求的准予备案,准予域名申请。

3.网络与计算中心对网站进行安全检查,解析域名至指定IP地址。


三、表格下载

 1.《华中科技大学互联网站备案登记表(W01)》

2.填表说明:

 (1)利用学校互联网络域名或互联网IP地址设立互联网站(含网络信息系统),或者申请注册学校互联网域名,须填写本表,并向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备案。

 (2)备案信息有变动时,网站主办者应在相关信息变更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履行备案信息变更手续。

 (3)申请注册的互联网域名应以学校hust.edu.cn为根域名。域名的名称应使用组织机构名称、信息系统业务名称、活动(会议)主题的英文、英文缩写、汉语拼音或汉语拼音缩写。原则上,不得使用个人姓名及缩写作为域名的名称。

 (4)如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,须预先获得政府管理部门批复的许可文件;

 (5)主办单位可以是各校二级机构或其下设的各级机构。校二级机构,包括各院(系、所)、校机关部处、直属单位、附属单位、产业后勤、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设立的其他常设组织机构,以及参照学校二级单位管理的单位。

 (6)网站负责人须为学校在编在职的教职工。网站备案与域名申请经办人员可以为网站联络人员或负责人。

 (7)填写备案信息前,用于部署网站(信息系统)的服务器须有网络与计算中心分配的静态IP地址。网络与计算中心联系电话82668837。

 3.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入口

 四、联系方式

 文坤梅 87544990(91)转81,kmwen@hust.edu.cn

 办公地点:东五楼西侧327室

 五、相关规章制度

 1.《华中科技大学互联网站管理办法》(校信息化〔2014〕2号

 2.《华中科技大学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》(校信息化〔2014〕3号

 3.《华中科技大学网络与信息技术安全管理办法》(校信息化〔2015〕7号

 六、其他事项

 1.备案审核与域名解析办理时限:5个工作日。

 2.学校网上办事大厅  https://ehall.hust.edu.cn

 3.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网站  http://imo.hust.edu.cn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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